近年来,
重庆市某小区经历了
罢免上一届业委会,
换掉前物业公司,
通过物业费大幅上涨的代价,
引进新物业公司。
然而,
该小区业主们从高度团结逐渐分裂,
业主们说,
业委会成了“业伪会”。
本届业委会是通过罢免前届业委会而成立的,成立过程简单回顾如下:1)宣传造势:由现业委会主任“杨若武”(化名,下同)牵头,在小区中庭实行“997轮班工作制”,循环播放前物业服务不合格照片,宣传上届业委会没有监督好前物业等等!在小区各栋及每个路口拉横幅和通过本小区业主(某报业集团高管)所在单位的媒体发表多篇文章,大肆造势和舆论宣传,鼓动不明真相的业主加入!2)蹲点街道:待宣传达到效果后,由几个有目的的“带头大哥”充分利用不明真相业主的善良,煽动他们一起去街道“上班 ”。3)鼓动策划:组织者杨若武的鼓动能力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,他只要发一条指令到业主群里,立即有一大帮被迷惑的业主响应,包括去上届业委会主任家门口蹲点等等(派出所有出警记录)。甚至小区有几个律师也利用她们的专业知识跟着出谋划策,可以想象此人煽动性有多强!4)树立形象:现业委会主任在组织罢免上届业委会期间,遇到业主或在大会小会上均振臂高呼:“我坚决不进业委会,大家不要认为我今天的努力是有利可图”、“等业委会成立了,我也会继续跟踪,把监事会成立起来”、“我要给业委会行业制定规则,作为全市业委会的规范性文件”······当时他的“凛凛正气”、“大公无私”为他赢取了掌声一片,人气爆棚!确实,他那时候拥有很多“迷妹”,遇到反对声音就群起攻之!被迷惑的善良业主们为了罢免上届业委会,在每栋楼下大厅架锅做饭,费尽口舌宣传,天天忠于职守,等待回家业主签字,上届业委会成员极为无奈,陆续辞职!5)顺利上台:街道要求没交物业费和大修基金的业主不能进业委会,杨若武主任当时没有交,他带领一帮“粉丝”三番五次去街道理论,请媒体报道,成功上位。最后由他们内定的几个无业人员(从头到尾带头者)进入筹备组,并且都顺利进入了业委会。期间,有其他业主报名进业委会,均被他们否定。杨若武有了主任头衔后,开始着手干“实事”了,以“时间轴”简述如下:1)否定街道为小区的消防改造,他们来为业主“当家作主 ”消防是关系到小区业主生命安全的大事,街道非常重视,走应急流程启动消防改造。 新业委会上台后,不顾什么应急不应急,立即废弃街道改造本小区消防议题(当时为改造方案公示期,价格110多万)。随后由业委会组织,找了三家单位(是否为私下找的陪标单位,请看下面贴图自行判断),公示金额为170多万,业主询问为什么价格比街道高这样多,他们置若罔闻。改造的结果是消防无法通水,但杨主任推卸责任,说前物业公司没有如实提供消防管道情况。业主同期声(业主同期声内容来源于各微信群业主的留言):你当初进业委会前,信誓旦旦“无私奉献”表白哪儿去了?你进入业委会前就邀请媒体报道小区消防问题,那时候你就说小区消防完全瘫痪……现在钱用了,不通水就说是前物业没有如实说明所致,试问小区业主都弱智了吗?被问得多了,无法自圆其说时,业委会主任杨若武在业主群里吼骂“170万只能干170万的活,业主是强盗逻辑······”这句原话录音在法庭上播放时,业委会主任矢口否认,旁听业主一片哗然,当业主要求提供合同、施工图纸、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时,杨主任在法庭上公然说业委会没有相关资料,在前物业处!一个应急流程改造项目,硬生生的被他们拖了近两年仍然“烂尾”,不得已,街道来擦屁股,又花了130万左右,把花170万改造的部分管道重新铺设,业委会进账几万元的废管道回收费······业主同期声:170万的项目在你心目中是17元吗?你连资料都没有,也没有现场验收就盖章同意支付大修基金!你赶走前物业不办资料交接?何况这还是你的“政绩”!你请的设计公司难道是假的吗?是你自己画的草图?
如果街道当时110多万没有把消防做好,难道会拖近两年?还会第二次用业主大修基金吗?前后业主损失近190万谁负责?
一句觉得有问题就去投诉,而又不敢提供资料出来,这是解决业主疑惑的态度吗?
业委会通过前期不断宣传,对前物业放大缺点,给大家画饼说新进物业服务会怎么样,小区房价会大涨等等······还鼓动大家不交物业费,在微信群里宣传“不交物业费的业主才是好业主”。看时机成熟了,马上进行物业公司选聘,大家热情高涨,各楼栋代表纷纷转发他们写的文稿,奋力宣传某物业公司,顺利更换为现在的物业公司。新物业公司承诺投入130万改造小区,因为改造及报价均为新物业公司,真正投入多少老天才知道,业委会默认投入达标。业主同期声:小区监控预埋线路起沟报价(多为草坪起沟)人工费都达到 3万多元,一个人300元/天,要100天才能挖完?物业费由原来(低楼层每月1.3元/平方,高楼层1.5元/平方)统一上涨到1.95 元/平方。经过近两年的物业服务,业主们慢慢觉醒,纷纷觉得“上当”了,有心业主对比安保、绿化、卫生、客服等方面,感觉物业费上涨了,服务甚至比前物业还差一些。有业主向新物业提意见,业主群里马上会有“正义”的业主们辱骂提意见者,业委会成员甚至给提意见者冠名“前物业杀猪盘”,且积极配合物管催收物业费,因服务不达标而缓缴物业费的好业主们纷纷被告上法庭。物业合同明确每年对物业进行满意度考核,但这成了一项伪约束条款,街道来函要求他们考核,业委会会议抠字眼,说该条款不是写的“必须考核”,他们深知考核过不了,按条款规定要罚款,新物业有损失······处处为物业开脱,和物业“和谐共生”!业主同期声:请问杨主任,小区“议事规则”第七条明确业主大会每年度召开一次,你们除了待遇按“议事规则”来,难道其他的都是空话?小区“议事规则”第十四条规定业委会成员为单数,你们长期6人组而不增减,难道是因为去掉一个成员,担心失去待遇者披露你们的内幕?增加一个成员怕不一 条心吗?长期6人组,你们这个业委会组织合法吗?物业合同约定对物管工作的测评,两年了都不进行,而是把精力全用在小区工程上,当业主啥都不懂?原本一片祥和的小区,让本届业委会把业主割裂成三类:支持业委会的骂人骂街团、反对业委会的文明团、不管不问的沉默团。为了控制舆论,杨主任控制小区业主群,业委会成员均要求进入各楼栋群,听到他们认为不和谐的声音,联合辱骂加踢人。由业主控制的部分楼栋群,实在看不惯业委会几个联合骂人的言语,群起让他们退出。有一位被骂的业主愤而起诉,法院判决业委会主任道歉并支付诉讼费。业委会主任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,被列为强制执行人员。为了控制舆论,线上线下并举,时不时带领“铁粉们”上门问罪,小区经常聚集一堆人吵闹······车道入口多次被堵, 警察忙得不亦乐乎,这些成了他们上位后小区的一道风景。在大家热衷于换物业时,他们深知大家的心思就是“痛恨”前物业,其他事都会忽略,于是乎在更换物业投票的业主大会上,夹带办了另外一项“大实事”,将修改的“议事规则”和“业主公约”进行投票,里面规定了他们的待遇(主任:2000元/月、副主任:1800元/月、成员:1500元/月)和他们自主动用公区收益金额(5万元以下),大家在当时的高热情下,一律通过!同时,以年薪近3万雇用律师当顾问,至今为止,前后支付律师费共计18万元左右!小区也出现了聘请律师为业委会对付业主的一道风景。待大家为当时投票事项醒悟过来时,已经是几个月后,但为时已晚,不过这也让原来的“粉丝”慢慢流逝!纷纷质疑杨主任原来情绪激昂的承诺。此时业委会主任又站出来表述:业委会没有义务公益,他们拿钱是明拿,待遇拿低了的业委会会滋生腐败······业主同期声:按照你的观点,业委会就是你们解决就业的平台?你不想做公益当时站出来干吗呢?阻止有公益心的业主进入业委会干吗呢?难道全国业委会同仁们没有拿你们这样高的待遇都会贪污腐败?难道社会上做公益事业的都是有利可图?小区业主怨言越来越多,他们也许感觉“身心疲惫”,毅然通过业主群公告辞职,当然他们断然不会真正提交辞职报告给街道,他们也明白,辞职报告交上去,街道会毫不犹豫的批准!看到辞职公告后,有些不怕骂的业主在群里放起了烟花、鞭炮,更有“胆大” 的业主询问他们什么时候交辞职报告等,看到如此人气,业委会成员马上骂这些业主是“业猪”、“杀猪盘”、“业奸”······鼓励业主像他们当年一样“揭竿而起”,在他们眼中,小区业主都需要进业委会解决“就业”。
业主希望监事会成立起来,以便更好的管理小区,对消防质疑等等都是正常的,作为“问心无愧”的业委会应该主动组织质疑业主来验收消防,也还他们一个“清白”,更不应该阻止业主自行更换电梯,人家自己的大修基金,人家自己乘坐电梯,你们做好指导和监督即可!业主同期声:对于小区经费,业主质疑也正常,你们把请律师(每年花费近3万元)做了哪些事情公布一下,让大家判断值不值不就行了?餐费上万,你把发票、支付凭证、点菜单晒出来供那些“多事”业主去核实不就行了?要求公示银行流水单,打印贴出来不更好?在微信群里骂质疑业主“智障”就能显示你自己很睿智?虽然小区5万以下工程花费,你们几个说了算,但你们还是实实在在按照干自己家的事一样不是更好?一个两万多的工程难道四川成都的某建筑公司会到重庆来做?你们这样一次次的为达目的而费尽心机,但“民心”呢?你们再组织一次小区活动试试,看看小区以前成立的“舞蹈队”、“歌唱队”还参加不?你再开一次做工程的业主大会试试,看有人相信你们不?② 很多原来支持杨主任的业主“倒戈”,小区经常吵架,业粉(目前小区含业委会成员家属一共有20人左右的铁粉)在业主群里吼一声,业委会成员带上他们的家属马上跟上,比出警都快!杨主任仅存的良好感觉就是在微信群里发一条信息,有几个铁粉附和,沉默的业主早就看清了他们的面目;③ 对于纠纷,物业和他们发的视频永远掐头去尾,为警察提供证据显得非常专业;⑤ 对于业主的质疑,杨主任均振振有词,说有问题举报,但拒绝给“好事者”提供任何资料。1)法律法规必须门清,但一定要用对,这些是用来指导工作,而不是用来钻空子的,也不是用来对付业主的,更不能作为敛财的安全手段。2)如果业委会不按物业合同规定条款监督,甚至和物业一条心,业主们大修基金安全性就会降低,业主的信任感自然会下降,民心随之丧失,终究会沦为小区历史“小丑 ”。3)一定要有公益心,不要想进业委会搞收入甚至解决“就业”,业委会不是解决“工作” 的地方,只有行得正,不怕查,配合查,哪怕失去了民心终归会回来!